医患双方自愿调解零收费
张家口新闻网讯 “只要医疗纠纷双方提出申请,便可接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公正调解,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日前,市司法局会同市卫生局推动成立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我市加强医患沟通、解决医疗纠纷开辟了新途径。
近年来,隐患矛盾呈高发之势,特别是少数医患纠纷患方采取围堵医院、冲击病房等“医闹”形式,逼迫院方解决其不尽合理的诉求,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有的医患纠纷最终发展成群体性上访、缠访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有效解决医患纠纷问题,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张家口市医疗纠纷处置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第九条规定,在我市发生的医疗纠纷,将可以通过“第三方”,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属第三方调解机构,是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调解组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 不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居中调解,不偏袒任何一方,能够更好地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该机构目前重点调解发生在市属各公立医疗机构索赔金额超过2万元的医疗纠纷,以后将调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 (王浩 张帼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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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张家口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据《人民调解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是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2、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哪些纠纷?
目前重点调解发生在市属各公立医疗机构的索赔金额超过2万元的医疗纠纷,这类医疗机构共有12家。以后将调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
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有哪些优势?
①中立、客观、公正,医患双方便于接受。第三方调解机构是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调解组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居中调解,不偏袒任何一方。这样就有别于原来医患纠纷由卫生局指定鉴定机构进行医学鉴定的做法,有利于消除患者认为卫生局和医院是“一家人”的片面认识。
②程序简捷、运作方便。第三方调解机构能够做到“即申请即调解”,方便快捷,即免除了医患双方的诉累又能起到与诉讼大致相同的作用。
③零成本。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双方申请人不需任何费用就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调处结果。
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情况怎样?
简单地说有“一委两库”、“三部一中心”。
“一委”是指我们成立了由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共11人组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两库”是指为调委会提供人才支撑的两个专家库,即由23名知名律师组成的法学专家库和由来自全市各公立医院的56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医学专家库。
“三部”是调委会内设机构,即受理部、综合部、调解部;“一中心”指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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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三)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四)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五)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
(六)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6、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指定1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并可根据需要指定若干名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也可由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共同选择1名调解主持人和若干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二)召集医患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到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调解。
(三)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
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制作书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确定的赔偿数额,作为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或医疗机构的理赔依据。
7、在处置医疗纠纷过程中公安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医疗场所的治安管理,制定医疗场所现场处置工作预案,依法处理扰乱医疗秩序的人员和违法行为。
8、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治安警情后应如何处置?
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治安警情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处置:
(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二)开展教育疏导,及时有效制止过激行为,维护医疗秩序。
(三)依法处置现场发生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四)对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其家属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公安机关有权责令其家属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
9、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司法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哪些职责?
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张家口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处理工作。制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具体组织原则、人员构成、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报市政府备案。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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