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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车位被占现象”引发热议 专家观点: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综合施策

2023-05-05 09:54:33  来源:

近日,河山新闻客户端连续刊发的“充电车位被占现象”系列报道,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河山新闻记者就此采访相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须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多方合力,综合施策。

资料图

张家口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室主任屈辉表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第一,通过增加充电设施的数量满足需求,同时优化停车位(场)的布局和管理,提高充电设施的可达性和利用率,缓解充电车位被占情况的发生;第二,通过引导、奖惩等方式,鼓励燃油车车主积极配合,不占用充电车位;第三,采用差别化收费办法,引导车主正确选择车位;第四,利用智能停车系统、车辆定位技术等手段,实现对充电车位的实时监控和精准管理,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

桥东区政协委员、河北厚霖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扬认为,针对此类现象,采取专人看护、设置特殊的停车装置等措施固然有一定效果,但并非长久之计,唯有加快出台相应的法规或管理办法,才能治标治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设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在对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可以明确对燃油车占据电动汽车专用充电泊位的行为作出管理规定,为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提供法律依据。”高扬建议,我市应当考虑出台相应规定来解决这一难题,这也是促进社会文明的一种方式。

共青团张家口市委宣传和志愿者服务部部长耿翠联表示,目前,全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同时,也要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在广大市民中培树文明规范停车的意识,并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宣传规范停车的重要性,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记者了解到,针对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的问题,国内部分省、市已经陆续出台相关规定,比如《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停车位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在市区严管路段将面临罚款200元,非严管路段将面临罚款100元。(河山新闻记者 王宁 马明明 孙晓亮)

编辑:刘颖莉

编辑:刘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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