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即时新闻 时政 独家 县区 小记者 教育 医疗健康 美食 金融 旅游 冰雪网 数字报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 > 国内教育

和平区初中转学新政!今起实施!

2025-01-02 09:21:12  来源:天津日报

  2025年1月1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天津市和平区进一步完善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实施办法》及相关问答,今天(2025年1月2日)起实施。其中明确——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2025年1月2日后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持续增加,和平区初中学位资源日趋紧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相关事宜作出调整。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具体内容为:

  1. 本办法实施前,已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 本办法实施后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3. 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 回户籍地升学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在登记时可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提前录取。

  2. 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和平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填报升学志愿,派位录取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3. 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和平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和平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编辑:苏颖
河山新闻
移动客户端
张家口日报官方
微信“张小全儿”
张家口新闻网
官方微博
抖音扫码
关注@张家口NEWS
【张家口新闻网版权声明 】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