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考已落下帷幕,考生即将面临志愿填报。什么是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什么是院校调档分数线?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有什么区别?16个关键词了解高考志愿填报:
①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又称省控线或批次线,是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年全省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批次分别划定录取考生的最低投档分数标准。
招生院校只能在本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考生,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
②院校调档分数线
院校调档分数线又称投档线,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如105%或120%),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平行志愿的第一轮正式投档)中自然形成的投档给院校的最低投档分数。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高校在本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计算出应投档数,按相应规则投档后,向院校所投考生档案的最低投档分数就是学校的调档分数线。
③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投档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先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当轮到检索某一考生时,遵循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符合投档条件且院校有计划余额时,即被投档。
④顺序志愿
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每个志愿只包括一所院校。其录取投档是按“志愿优先,从高到低分”的规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有的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因此,考生的第一志愿至关重要。
⑤专业(类)+学校志愿
专业(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新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批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专业类)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进行投档。
⑥院校专业组志愿
“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设置,是部分高考改革省份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
其特点是,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⑦征集志愿
征集(征询)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
简单来说就是部分院校个别专业没有录满,把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给未录取考生一次补报志愿的机会。
⑧降分征集志愿
降分征集志愿是指在征集志愿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情况,对还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降低一定分数进行征集志愿。符合在本批次控制分数线下以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当前批次的降分征集志愿。
⑨专业级差
“专业级差”是院校在安排考生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专业级差”。也就是院校在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和非第一专业志愿时的分数差额,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如3分、2分、1分等。
例如,某高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级差分为“3、1、0、0”。也就是说,该校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⑩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明确规定,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⑪“双一流”建设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以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来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⑫按大类招生
按大类招生是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通过该方式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先统一学习基础课,一段时间后再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最终确定所学专业。考生在报考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时,要了解大类中都包含哪些专业(方向)。
⑬“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
“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是指学校某一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未填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被调剂到这些专业。
⑭“三大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政策,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计划统称为“专项计划”,具体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一般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共有95所,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
⑮优师计划
优师计划即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旨在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推动欠发达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优师专项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由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地方优师专项由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承担培养任务。
⑯“强基计划”
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目前,有39所高校开展“强基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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