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1月17日发布
补贴扩围!
在此前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
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车进行补贴的基础上
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
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
对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
补贴2万元
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
补贴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消费者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
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补贴申请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
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
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
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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