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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法庭上咆哮“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2016-03-02 09:24:26  来源:今日头条

  眼前的老人极为低调,连小区的居民都不知道他曾位居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职,曾以特别检察厅“两案”起诉组组长和公诉人及检察员的身份,在两个多月时间里亲历“两案”主犯江青的十次出庭:起诉、庭审、法庭辩论、宣判,且一次次与江青面对面较量。在多方面的努力下,我们得以走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江文,还原一个真实的世纪大审判。

  江青拒聘了律师:“你们是那边的人,那就不能做我的律师!”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检察制度中断,检察机构被撤销,检察业务被取消或取代。接受采访时,江文的思绪陷入了最不愿触及的痛心回忆中。

  1980年1月,中央成立政法委员会,彭真任书记。同月,江文被调回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刑事检察厅厅长。3月底,中央书记处对“两案”审判问题进行讨论,明确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抓“两案”的审判程序,要严格按司法程序办事。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进行检察起诉,并任命黄火青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两案”,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兼任特别法庭庭长。江文成为特别检察厅检察员之一,并被指定为江青的公诉人,且是起诉组组长。

  11月10日,特别法庭派出书记员将起诉书副本分别送达被告人江青等手中。此前,江文曾到秦城监狱了解情况。江青一面对检察厅派人和她谈话表示感谢,一面提出问题,即不同意林、江反革命集团的提法:“毛主席曾说过中央文革有两派,一派是康生、张春桥、姚文元;一派是陈伯达、王、关、戚,是受林彪指挥的。我是反林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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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文回忆说:江青曾提出过“想请律师替自己说话”,并要求史良、刘大杰、周建人等人做她的辩护人。经说明这些人年事已高,不可能担任辩护工作并向江青介绍了张思之、朱华荣两位律师,江青表示愿意和律师谈谈,然后再考虑是否委托。这两位律师告诉江青:对于委托他们辩护的被告人提出的问题,只要与案子有关,都会做出答复,这也可以说是“顾问”了。江青一听,就向律师问起问题来。她很快就发现,律师似乎是站在“那边”的立场上解答她的问题。她恼怒了:“你们是那边的人,那就不能做我的律师!”这样,江青拒聘了律师。

  提出要在候审室床头挂一幅毛泽东像,遭到拒绝

  公审之前,江青被押往正义路法庭候审室。那里的候审室共十间,供十名主犯各居一间。屋里有一桌、一椅、一床和一个厕所。她提出要在床头挂一幅毛泽东像,遭到拒绝。不过,她要求在桌上放一套《毛泽东选集》,倒是被允许了。

  11月20日下午3时整,设在北京正义路1号的特别法庭敲响正义的钟声。江文等坐在威严、庄重的特别法庭审判台上。当庭长江华宣布开庭时,人称“十恶不赦”的十名在世主犯先后被押上被告席。3时15分,已经四年多没有公开露面的江青,在两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走出法庭的候审室,站到了被告席上。江青戴着一副紫色秀郎架眼镜,穿一件黑色棉袄,外套一件黑背心,棉袄的领子上打了一块补丁。江文注意到,江青穿着整齐,不过她的目光是傲慢的。

  3时20分,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了对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的起诉书。江文认真地听着,起诉书以如山铁证,控诉了林彪、江青一伙的一桩桩一件件罪行,触目惊心。江文还注意到:比起其他九名主犯来,坐在被告席上的江青表情要“丰富”得多——时而冷笑,时而左顾右盼,时而装聋作哑。她跟张春桥全然不同。张春桥在法庭上一言不发,耷拉着脑袋,如一段木头。她则嘁嘁喳喳,要辩解、要“反击”。起诉书宣读完毕,宣布休庭时,江青不让值庭女警扶持,甩甩手,做出一副傲气十足的样子。

  1980年11月26日上午,法庭对江青罪行进行第一次庭审调查,法庭活动由审判长曾汉周主持,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黄玉昆、伍修权,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江文等六名检察员和六名助理检察员出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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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着灰色上衣、黑裤、黑棉布鞋的江青由两名女法警押着步入法庭时,江文就看到她装出无所谓的样子,东张西望。

  审判长就江青于1974年10月召集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密谋,派王洪文去长沙向毛泽东主席诬告周恩来、邓小平的阴谋活动进行庭审调查,可是江青面对审判长的审问只回答“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当同案犯王洪文出庭作证、对质时,江文只见江青起初默不作声,但是不一会儿就显露出一脸的阴险、凶相,开始向王洪文白眼。渐渐地,江青有些恼怒了,大声高喊:“不是事实!”审判长曾汉周说:“被告人否认事实,记录在案。”

  随后,江青又高叫:“我要方便一下。”江文知道江青在找由头暂时离开庭审现场。曾汉周表示“可以”,江青即由两位女法警带出法庭,离开法庭现场时还显出不屑一顾的神情。法庭调查被中断十多分钟后,江青回到法庭,接着由王海容和唐闻生先后出庭作证。

  紧接着,检察员江文一针见血地指明了江青是主谋和反革命集团头子的真实面目,他指出:“王洪文是党的副主席,张春桥是政治局常委,姚文元和江青是政治局委员,如果江青不是头子,怎么能召集这几个人开会,要王洪文去长沙告状?”

  调查结束后赖着不肯走,在多名法警的协助下被带出法庭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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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驳发言中,江文揭露了江青在1974年10月17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借“风庆轮”问题发难,把矛头对准周恩来总理和邓小平及国务院其他领导人,阻挠邓小平担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为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创造条件。当审判长曾汉周郑重宣布“本次调查结束,把被告江青带下去”时,江文有意识地看了看表:10时15分。

  出人意料的是,江青竟赖着不肯走,最后在多名法警的协助下被带出法庭大门。据悉:当天江青的血压升得很高,医护人员对她进行了治疗。

  12月3日上午,第一审判庭第二次开庭审问江青,对江青诬陷、迫害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夫人王光美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江华宣布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继续开庭进行法庭调查,传被告人江青到庭”时,江文远远地看到,江青由两名女法警押进法庭后即伸手理了理头发,镇定情绪,随后一屁股坐在前排的被告席上。

  旁听席的前排,一位身穿绿呢服装,脖子上围着一块黄色方巾的女士正是被江青迫害过的王光美。显然,江青注意到了旁听席上这个特殊的旁听者。她起初扫视到这里时,即被一束冷峻的目光盯住,江青不由地打了个寒战。

  庭审调查中,公诉人江文揭露了江青利用她直接控制指挥的专案组,诬陷和残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和他的夫人王光美的罪行。当听到江青表示“都是合法的”时,江文怒不可遏:“‘文化大革命’中,国家法律都被你们践踏了,还讲什么‘合法’!你们为了迫害刘少奇、王光美,连炊事员、保姆都不放过!”接着,刘少奇生前厨师郝苗等出庭作证,以自己亲身受到的迫害控诉江青为了诬陷刘少奇和王光美,乱捕无辜,逼取口供的犯罪事实。法庭上,江青最终不得不承认她直接负责专案组。

  12月23日,第一审判庭开庭继续审问江青诬陷迫害老干部的罪行。至此,特别法庭对起诉书指控被告江青的犯罪事实已调查终结。在江文看来,在六次法庭审问调查中,江青的态度极其恶劣:在人证、物证、书证、言证面前,她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她犯的罪行,说成是别人干的;把罪行说成功绩;混淆是非把不是当理说;甚至把非法说成是合法的。她在审问下的回答,经常是用“不知道!”、“不记得”、“这不是事实”等几个字来搪塞。法庭组成人员和旁听代表近千人,无不义愤填膺,切齿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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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江青公诉人揭露审判全过程:江青在法庭上咆哮“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花费近两小时才念完苦苦琢磨好几天的“最后的演说辞”

  1980年12月24日上午,第一审判庭对江青开庭进行法庭辩论。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和17名审判员出庭;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和江文等5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后,江文起立发言,揭露江青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篡党夺权、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罪行。“江青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是‘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头子……她犯下的罪行是十分严重的。她的主要罪行是……”随着江文的控诉,特别法庭现场鸦雀无声,大家在静静地听取江文的指控。江青的脸色煞白,两手发抖,她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指着江文谩骂:“你这个讼棍,你们是法西斯!……”江文轻蔑地扫了江青一眼,不屑理她,继续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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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文在法庭辩论中说,被告人江青之所以成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头子,绝不是偶然的,这是她长期怀有的反革命政治野心,在“文化大革命”中恶性膨胀的必然结果。听到这,江青抬起头向江文瞟了一眼。江文最后清了一下嗓子,提醒特别法庭注意,江青所犯的罪行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应该从重惩处。江青一听,立即咆哮起来:“我不要什么陈述,就按你们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我听候你们的审判。有本事你们把我弄到天安门广场公审、枪毙!”曾汉周正色道:“是不是枪毙你,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

  江青要求站起来念她写的《我的一点看法》,得到审判长许可。江青放开嗓门尖声尖气念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投降叛变,授人以柄。要害问题,两个纲领。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继续革命……”江文等听了江青这段颠三倒四的文字,无不哑然。

  原来,江青自从不愿要辩护律师后,她自己曾看过一些相关的法律书籍,又曾向监狱要过《辞海》和《楚辞》等,苦苦琢磨了好几天,才写成这份“最后的演说辞”。在辩护发言中,江青对起诉书指控她的罪行,没有做什么辩护,而是利用辩护的机会,继续攻击国家领导人,说这是对她搞突然袭击。她的“看法”何止“一点”。她在法庭上滔滔不绝,似乎在作此生此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逮捕审判,这是丑化毛泽东主席。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你们审判我就会使‘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和‘红小兵’抬不起头来。……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我现在是为捍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尽我所能。”

  审判员打断她的发言说:“我们是代表人民审判你的。”江青立即狡辩:“你代表人民,你知道什么是人民?你还是戴上假面具吧!不然,太丑了!”审判长曾汉周按铃警告江青的无理取闹和侮辱法庭的言行。

  江青“质问”法庭:“怎么能把谋害人的和被谋害的搞在一起?说以江青为首的搞这个阴谋活动?……你们承认不承认‘九大’和‘十大’?如果不承认,就是离开重大历史背景,隐瞒重大历史事件!”江青说到自己当年跟毛泽东转战陕北,“质问”法庭:“战争的时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随毛泽东主席的女同志只有我一个,你们躲到哪里去了?!”

  江文看见这位“红都女皇”的表情像演戏一样,时而藐视,时而冷笑,时而怒气冲冲,时而又歪着脑袋装出一副傲慢的样子。江青花费近两个小时才念完《我的一点看法》。随后,她把原文交给了值庭法警。曾汉周问江青:“还有什么要说的?”江青答:“已经累了,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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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江青公诉人揭露审判全过程:江青在法庭上咆哮“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大吵大闹不断咆哮:“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五天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再次开庭,检查员江文对江青24日的辩护词进行了批驳:“江青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所谓辩护发言中,对本庭指控她所犯的严重反革命罪行,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她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通篇不过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转移目标,掩盖罪责的谎言和诡辩……”之后,审判长曾汉周问江青:“你还有什么话要讲?”江青说:“我要看中共九大和十大政治报告。”曾汉周告诉江青:这与本案无关,予以驳回。

  江文的发言有理有据。实际上江青的许多犯罪事实都已在法庭调查中展示过,核对过,江文只不过作了总结式的概括,以事实批驳了江青的诡辩。这一切都是对江青沉重的打击,把江青驳得体无完肤,把她的罪行再次赤裸裸地暴露在世人面前。江青听后,大吵大闹,不断咆哮:“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看到江青不断扰乱法庭秩序,曾汉周一再按铃警告,可是江青始终执迷不悟。于是曾汉周下令,被告人江青退出法庭,等待宣判。江青一听,双手抓紧栏杆不肯离开,尖叫:“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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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1月20日起接连两天,特别法庭经过充分准备召开全体审判人员会议,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判决书(草稿)》进行了讨论。江文等检察员应邀列席会议。随后,特别法庭对十名主犯的量刑逐个进行评议,然后逐个进行表决,严格执行了合议制度。

  1月25日上午9时,北京正义路1号特别法庭爆满,对十名主犯公开宣判就在这里进行。

  宣布开庭之后,江青等十名被告一个个被押上审判台,一字排列站在被告席上。着装整齐、佩带武器和械具的法警站在每名被告人的身后。在审判台上的江文注意到,江青的头发仍然梳理得很整齐,但是面色苍白,表现出一股不安的神情。江文自己与在现场的一千二百多位旁听代表一样,心情十分激动,期待着庄严的宣判时刻的到来。

夜读|江青公诉人揭露审判全过程:江青在法庭上咆哮“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听见“死刑”就闹了起来,没听见后面的“无期徒刑”

  不一会儿,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开始宣读判决书。接受采访时,江文回忆说:判决书很长,达十万六千多字,江华读完“集团罪”部分,然后由副庭长伍修权宣读十名主犯“个人罪”部分,再由江华接下去,直至全部读完。在“个人罪”这一部分,江青名列第一位。江文只见江青戴着耳机,侧着脑袋,很仔细地听着伍修权宣读的关于她的“个人罪”。最后,由庭长江华宣布判决,他以极其严肃的口气念道:“本庭根据江青等十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顿时,全场寂静无声。这时,江文看见江青伸长了脖子,屏息敛气,侧过了耳朵……“判决如下——”江华提高了声调,放慢了速度。江青预料,排在第一名的一定是自己。果真,江华再一次提高了声调,每一个字都念得清清楚楚:“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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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青一听,顿时歇斯底里大发作,乱喊乱叫:“我抗议!……”这时,江文明白江青在法庭上只听见“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就闹了起来,没听见后面的一句话“缓期两年执行”。看到江青的最后表演和挣扎,江文心里不免好笑:“原来你江青是个怕死鬼呀!”

  江华断然责令江青退出法庭:“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两名身穿蓝色制服、腰佩手枪的法警,拖着耍赖的江青出了法庭。

  到了外边,法警一松手,以为要拉出去执行死刑的江青干脆倒在地上打滚,大哭、大吵、大闹,口中还不断念念有词:“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这时一位法警对她猛喝一声:“江青,你听清楚了没有——判处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像吃了“止哭剂”似的,江青一听,不哭、不吵、不闹了,马上乖乖地从地上爬起来。这时,她才明白自己刚才在法庭上的“失态”。在判决后的第二天,即1月27日,特别法庭派出司法警察,向江青送达了判决书。在判决后的一个星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在正义路1号,逐一会见十名主犯。江青见到彭真时,骂他是“邓小平的走卒”,她要“见华国锋问个明白”,并要求“见邓小平一面”。彭真见她毫无认罪的表示,谈话也就不了了之。

  审判结束后,江青被送回秦城监狱继续关押。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认为:江青没有用极端方式抗拒改造,据此,改判江青为无期徒刑。从江青的身体实际情况考虑,秦城监狱于1984年5月4日对江青实行保外就医。

  1991年5月14日凌晨,江青在她的住所自缢身亡。江文说,消息起初是封锁的,直到6月4日才通过新华社公布江青的死讯,其实在公开前江青的遗体早在11天前就以“李梓”为化名运往八宝山火化了。

  ——摘自

  当代中国出版社《见证共和国往事》

编辑: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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