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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03-03 09:02:26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2015年2月5日在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福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878件,审执结25471件,执行标的13.44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479件,审执结3456件,执行标的6.98亿元。

  一、坚持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狠抓案件质量提高

  强化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理念。中院党组始终强调严格依法办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同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做到程序公正,又做到实体公正。特别是根据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教育和引导干警进一步树立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理念,自觉抵制诱惑,排除一切干扰,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加强审判管理。在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推行审判精细化管理,层层签订案件质量责任状,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评查各类案件503件,瑕疵率明显下降,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实现了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将每一个节点都纳入管理和监控,案件超审限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分别为43天、60天、48天和100天,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

  坚持依法纠错。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权利,认真做好案件申诉审查工作,对符合再审条件的,依法及时受理。对评查发现的错案和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市中院受理再审案件81件 ,审结70件,其中发还改判38件。

[!--empirenews.page--]积极发挥审判职能[/!--empirenews.page--]

  二、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大局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制售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 依法惩处制售“毒豆芽、毒面条”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983件,判处罪犯2624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37人。坚持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对9案10人宣告无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839人,免予刑事处罚119人。同时,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张家口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市中院出台《关于为推进“四型经济”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审理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去年共审结商事案件8316件,诉讼标的额24.86亿元。特别是依法审理好涉及企业改制、压减过剩产能等案件,为经济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妥善处理了涉沃尔沃汽车公司赔偿、张唐铁路建设征地、河北盛华企业搬迁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注重保障民生。积极化解各类民事纠纷,特别注重审理好涉及婚姻家庭、权属争议、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传统民事案件18002件。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调解各类纠纷5429件。加大诉讼费减缓免力度,共减缓免诉讼费467.17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保障残疾人权益、涉军案件审理等工作,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总结全市行政案件情况,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76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

[!--empirenews.page--]稳步推进司法改革[/!--empirenews.page--]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为民

  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坚持该立则立,简化审批手续和立案程序,坚决纠正年底停止收案做法,确保当事人行使诉权。市中院实现了网上预约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立案打官司。出台《人民法庭立案工作暂行规定》,将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11类案件立案权重新下放给派出法庭,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对民生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扩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6.54%,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60件,实现一裁终审,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推进“一乡一庭”,方便群众诉讼。按照省高院统一要求,全市法院分三年在原有81个传统法庭基础上,再建设128个新型意义上的“一乡一庭”,实现全市每个乡镇法庭全覆盖。去年规划78个新建法庭全部完成。新建法庭调解案件2708件,司法确认153件,指导民调组织调解案件838件,参与法治宣传275场次。同时,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487名,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到76.6%,司法民主有了新的进步。

  深化执行改革,破解执行难题。构建执行大格局,建立立、审、执协作配合机制,督促义务人在立、审、执各阶段自动履行义务,自动履行率达到60%。全市两级法院建成了集司法网络查控、远程视频接访、视频指挥调度、信息发布与控制及决策分析等五大功能为一体的执行信息化指挥中心,并与省高院实现互联互通。特别是点对点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与省内17家银行,与我市公安、国土、住建、人社、工商、商行等六部门的信息对接,可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身份信息等进行“一站式”查询。目前发送查询申请12767次,涉及案件576件,涉案金额12.22亿元,查询效率大大提高。加大实施强制措施力度,对29案32人采取边控措施,司法拘留57人,对12案15人罚款479.5万元,以拒执罪移送公安7件9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95件积案全部执结,执行标的额561.85万元。加强失信惩戒,市中院与市公安、国土、银行等16家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向最高法院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1案262人,在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2人,相关职能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贷款等信用惩戒,26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推行诉访分离,依法解决涉诉信访。全面推进诉访分离运行模式,健全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完善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破解导入难、纠错难、终结难。去年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77件,其中将94件案件导入法律程序,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问题上,集中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积案。推行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群众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就可在当地反映诉求,已视频接访16人次。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对80名案件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救助资金225.99万元。

[!--empirenews.page--]构建阳光司法机制[/!--empirenews.page--]

  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司法公开

  努力做到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公开。全市法院构建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网络平台,共公开审判流程、执行信息27352件,公开裁判文书21615份。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从零起步,从无到有。裁判文书实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数量比2013年增加21129份。社会公众从互联网就可查阅全市两级法院裁判文书,案件当事人凭密码足不出户就可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庭审公开进一步扩大。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实现了庭审互联网直播,市中院实现每天一播,基层法院做到每周一播。全市共直播案件439件,比2013年增加428件。同时还实现了微博直播案件。全面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开减刑、假释建议书792份,公开减刑、假释裁定书927份,在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20件,还于年底实现了减刑假释案件庭审互联网直播零的突破,共直播案件20件。司法网络拍卖也实现了零的突破。市中院去年9月11日举办了全市首次互联网司法拍卖,当场成交土地两宗,成交价高出起始价85.5万元,司法拍卖进一步走向透明和公正。此外,全市法院还开通官方微博、微信,设置二维码,开通廉政举报平台,畅通民意绿色通道,推进全方位公开。

  继续加强传统审务公开。市中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诉讼服务大厅安装了司法公开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裁判文书、法院审务等各类信息。改进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普通市民、学校师生、社区居民、妇女代表亲身体验和感受法院工作,让普通百姓零距离与法院接触,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体会和了解。

  市中院司法公开工作得到了省高院和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将市中院列入全市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在省法院组织的全省三级188个法院司法公开阳光指数考核中,市中院位列全省第一,全市两级法院平均得分位列全省第二。

[!--empirenews.page--]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empirenews.page--]

  五、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更加明确了法院做为政法机关所担负的职责,坚定了理想和信念。同时,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干警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全市法院18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围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刹“四风”,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立行立改。会议和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9%,取消评比、表彰、考核等项目12项,清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143.43平米,作风新常态正在形成。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指派干警216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法官16人次进行授课。市中院召开对下业务培训会议20次,组织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35次,举办学术论文评比和法治论坛,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能力。

  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为载体,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审务督查、司法巡查、防止法院工作人员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督导,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点名道姓通报干警16人次,监督干警规范司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查处基层法院违纪案件12案15人,同比分别增加100%和36.4%。

  突出信息化重点,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市法院新建高清数字化法庭32个,全部建成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发了裁判文书纠错、裁判文书屏蔽、电子签章、网上预约立案、网上审批留痕、网络查控等管理应用系统,共投入资金1590多万元。

[!--empirenews.page--]全市法院自觉接受监督[/!--empirenews.page--]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搞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全面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去年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57人次,邮寄专题汇报3200多份,邀请视察、座谈、旁听421人次,办结建议、提案13件,征求意见建议480条,还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市中院接受工作监督的做法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经验材料交流。全市法院还认真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瑕疵案依然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还未能从根本上杜绝,案件质量和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干警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队伍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司法公开信息化应用和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官断层、涉诉信访问题突出、信息化建设滞后、司法能力不适应群众需求等问题客观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法院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之年,是张家口全面发展“四型经济”,与北京联合申办冬奥会能否成功的关键之年,法院工作面临着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突出抓好案件质量、司法公开、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四项重点,依托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为全市推进“四型经济”,加速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推进平安张家口、法治张家口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是要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继续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继续解决好案件质量和效率问题,努力减少瑕疵案,防止发生错案。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严格把握证明标准,着力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和水平,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依法复查、及时纠正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empirenews.page--]全力服务推进“四型经济”建设[/!--empirenews.page--]

  二是要全力服务推进“四型经济”建设。切实找准经济新常态下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重点围绕服务“四型经济”和申奥工作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审理好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发现培育新增长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大局稳定,促进依法行政,为“四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要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加强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司法公开质量,特别是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关切,使司法公开成为新常态,实现司法公开和公正司法的高度契合,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是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强化繁简分流,深化执行改革和涉诉信访改革,推进“一乡一庭”建设,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深化改革,落实司法为民。落实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院党组和机关党的建设,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特别是要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六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始终坚持在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开展好法院工作,坚持落实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同时,主动接受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记宗旨,肩扛责任,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奋发有为,为全市创新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司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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