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子是一件大事。
可在甘肃省永靖县一小区,群众花了多年积蓄买了房子住了进去。某天却发现房子不但被查封了,还要进行拍卖去还开发商欠的债。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早在2011年,“在水一方”小区的开发商就以小区土地和部分房屋向某资产管理公司抵押借款。而抵押后,开发商又将房产对外出售。
最终,开发商无力偿债,债权人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即裁定,查封小区对应抵押财产,包括数百套已对外售出的房产。
于是,许多购房者不仅办不下房产证,还面临着房屋被拍卖、交了钱却无房可住的风险……
如何在维护债权人利益、减少更多衍生纠纷的同时,抓住保护老百姓利益、解决“办证难”的核心?这场历时十余年的房屋产权纠纷,人民法院将如何化解?
本期“说法”栏目,让我们来关注这样一起案例。(金歆)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