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吴 温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转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明确了15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
本次公布的轻微免罚事项包含“首违免罚”和“轻微不罚”两种免罚情形,“首违”是指初次违法,即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该项违法行为自本清单正式施行之日起第一次被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发现;“轻微”是指当事人非主观故意过错、违法行为对企业生产安全影响较小。
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旨在围绕“执法有温度,企业有安全,发展有保障”的原则,既要降低执法检查频次、减少行政处罚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宽松、健康的发展环境,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解套”,又要实施精准执法,放大执法效果。坚持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为目标开展工作,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精准实施执法检查,应查内容查到位,问题查实查透。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剖析深层次原因,指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从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能力方面进行彻底整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落实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审核,属免罚范围内的要严格依照免罚程序免罚到位,综合运用责令整改、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等多种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属免罚范围外的,要依法依规处置到位。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同案同罚,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保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违法轻微”“首次违法”能够准确合理判定。要依照分级分类执法范围建立“首违免罚”案件信息台账,为执法人员后续执法判定提供准确信息。对于企业拒不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违法情节严重、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惩处。
此外,市应急局还将各县(市、区)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实施情况纳入监督考核内容,实时调度并掌握各县(市、区)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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