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热点问题。据相关统计,2010至2013年间,仅我市20家医疗单位就发生了医疗纠纷349件,赔付总额达2062。3865万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去年6月18日,我市以独立第三方形式,推动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旨在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为医患间搭建一个平等沟通、化解矛盾的平台。如今“医调委”已运行九个月, 成效如何?尚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记者为此进行了跟踪回访。
张家口新闻网记者 胡程利 通讯员 张帼霞 张佳佳
( 图片由"医调委"提供)
“第一道防火墙”
如果不是“医调委”,也许柳某及其家人至今仍处于与医院无休止的吵闹中。
柳某今年30岁,是一名吊车司机,因骨折到某医院就医。没想到手术过程中,医生将仪器钻头断入到他骨髓腔内,只能一年后再次进行手术将钻头取出。家属拿着误工费、陪护费等相关证明找到医院要求赔偿,因赔偿数额差距悬殊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家属来到“医调委”申请调解,调解员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分别对双方进行了约谈,患方同意降低赔偿条件,院方代表也表示同意三方讨论形成的协议。谁知,就在院方代表将协议带回“请示领导”后,突然又对协议内容进行了全盘否定,拒绝任何赔偿……无奈,柳某只得再次来到“医调委”,并由“医调委”相关负责人出面进行了二次调解,最终促使医院同意了此前三方协商拟定的赔偿方案,柳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住院前,身患抑郁症的郝某显示各项身体机能正常,不料次日上午却猝死,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失职,要求尸检,不想尸检当天,院方却直接将尸体送到了殡仪馆,双方由此产生纠纷,情绪激动的家属围堵了医院七天,但双方也协商未果。来到“医调委”后,在调解期间,双方又数度发生争吵甚至肢体冲突。后经调解员前后半个月,累计近40个小时的反复调解,最终促使双方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了此次纠纷。
……
这些都是“医调委”成立后调解的成功案例。据统计,自去年6月以来,“医调委”已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42人次,受理调解案件35件,其中调解成功30件,鉴定调解协议10件,引导双方自行解决3件,处理医患双方因误解产生的摩擦17件,尚在调解中的3件,因调解不成而终止2件,启动医学专家库2次,为医患双方提供了平等沟通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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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的“娘家人”
“什么‘医调委’!还不是帮着医院压低赔偿价格,欺负我们这些不懂医的人!”此前的采访中,记者曾遇到不少持类似观点的患者。起初,刘某也存在这样的顾虑,但随着与“医调委”工作人员的接触和了解,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39岁的刘某从事长途运输工作,因遭遇车祸造成腿部开放性骨折,手术过程中,因医院漏诊未查出其患有糖尿病,手术后出现骨髓炎等并发症,继而造成肢体残疾。三年间,刘某多次找到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医院却对赔偿数额存在质疑,双方为此不惜对簿公堂,仍无果。了解情况后,“医调委”主任葛诸峰带领调解员第一时间与患者约谈,和医院代表沟通协调赔偿事宜,经过半个多月,累计40多个小时调解,最终取得令双方满意的结果。拿着得来不易的赔偿,刘某激动不已,他感叹说:“医疗纠纷不能靠‘闹’ 来解决,让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员协调解决才是正道。”
“医调委”受理部的李通生说:“部门刚成立时,我们也经常能够听到质疑的声音。”她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只要索赔金额超过2万元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当事人就应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医疗机构不得自行解决。因此,起初很多患者都是在出现医疗纠纷后,由医院推荐,被动的找上门来,由于不了解“医调委”的机构特性,产生怀疑在所难免。“刚成立之初,甚至部分医院都不大了解‘医调委’的作用和职责,更别提患者了!”李通生说。
“令人欣喜的是,随着工作的深入和媒体宣传力度的加大,我们的努力逐渐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作为见证者,李通生深切感受到,遇到纠纷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主动找到“医调委”,甚至一些索赔金额低于2万元、不属于“医调委”工作职责范围的案例也会专门前来咨询和寻求帮助。“这说明患者逐渐意识到‘医闹’是不可取的,医患双方更加信任我们了,我们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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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的探索
“我们受理调解案件,不是代理案件,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葛诸峰表示,坚持客观中立,确保在调解医疗纠纷过程中,对医院和患者做到“一碗水端平”,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判断医患双方责任、确定赔付标准,是“医调委”的基本原则。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处长王永杰介绍,“医调委”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它并不挂靠于任何医院,办公场地为自租场地,同样不隶属于任何医院,避免了因“人在屋檐下”而出现徇私偏袒的情况;此外,“医调委”所选用的调解员均为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与医院无任何关系,有利于在纠纷判定过程中的中立性。
对于医患双方责任的判定,王永杰表示,“医调委”共设有“一委两库”、“三部一中心”,其中“两库”是指为调委会提供人才支撑的两个专家库,即由23名知名律师组成的“法学专家库”和由来自全市各公立医院的56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医学专家库”。进行医疗调解后,调解员会分别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初步判断责任归属问题,如无法直接判定,则会通过启用“医学专家库”,由3人以上的医学专家组成专家组,共同研讨病例及相关材料,认定责任。专家组成员选用前,将确保其与医疗纠纷当事人(或单位)无任何关联。
“法学专家库的启用原则与医学专家库类似,因此不论是医疗服务机构还是患者,同样无需担心纠纷中出现赔付标准不一等问题。”王永杰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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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与权威之惑
成绩固然可喜,但“医调委”在运行过程中遭遇的瓶颈同样值得关注。
“调解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全程没有强制性。所以一旦单方面反口,我们只能通过反复协调或与相关部门协作处理的方式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的效果。”“医调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也是目前“医调委”遭遇的发展瓶颈之一。
“医调委”的权威性,并不是来源于官方的权力,更重要的是其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匹配。
葛诸峰指出,随着 “医调委”成功调解案件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医院和患者将这里作为化解医疗纠纷的首选。但处理医疗纠纷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这要求调解员掌握多方面的技能,每调解一起案件,都要经过调查、取证等一系列过程,复杂疑难的案件甚至需要反复调解十几次,而目前“医调委”仅有8名调解员,人手相对不足。此外,由于没有专项经费,调解员仅靠部门经费中给予一部分补贴,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联动,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医调委’更多支持,让其更好地发挥医患之间沟通桥梁的作用,为融化医患坚冰贡献力量。”对于“医调委”的发展,葛诸峰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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