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9月22日,记者从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系列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对公积金提取和购房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实现了一人购房全家帮。
一是提取。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冲减其贷款本金,实现了一人购房全家帮。
二是贷款。
1、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二套住房(商品房、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20%。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对购买采用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商品房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商品房,贷款额度可上浮 20%。
3、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9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4、对于列入张家口市“硕博人才引进计划”管理的人员,在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的限制。硕士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90万元、博士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记者阴杰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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