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东方某小学校长王某剑
利用职务便利
非法收受入学“指标费”一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剑利用担任东方市某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在王某生、苏某、符某豪等人的串联下,接受29名学生家长的请托,为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办理入学事宜,非法收受入学“指标费”共计人民币6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王某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入学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剑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程序规范,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东方法院联合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东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市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等领导以及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等130余人旁听庭审。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仔细聆听,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来源:海南特区报 | 作者 吴佳穗 符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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