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假冒新闻记者对国企、民营企业负责人、行政机关和学校工作人员进行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
2019年12月至2022年7月间,来自大同和朔州的王某、魏某等10人纠集在一起,驾车流窜于天镇等多个县区,多次前往煤矿、煤矸石场、环保材料公司、煤场、养殖合作社、碘石场、沙场等企业冒充新闻单位记者给企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打电话,以曝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污染问题、安全问题相要挟,索要钱财,疯狂作案,共对11名被害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钱款11万余元,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给当地营商环境造成破坏。
天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0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新闻工作者,多次采用胁迫手段向被害企业索要钱财,数额较大,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依法对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2年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损失,没收犯罪工具。宣判后,10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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