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睿通奥斯商贸有限公司
“钢化玻璃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8年01月26日,张家口睿通奥斯商贸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根据《张家口睿通奥斯商贸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张家口睿通奥斯商贸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召开了张家口睿通奥斯商贸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组会议由8人组成验收组,与会人员实地踏勘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现就验收组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起止时间:2018年01月30日止2018年02月28日
监督投诉电话: 0313-3884698 或当地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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