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昨天(11月25日)发布消息,将从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支持各地采矿用地正常供应,保障国家能源资源供应安全。
采矿用地是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自然资源部表示,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在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在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方面,自然资源部要求,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作出空间安排,列出采矿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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